关于开展2018年度廉租住房 保障家庭年审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廉租住房规范化管理,根据《淮阴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和《淮阴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住房保障对象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正在享受淮阴区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的住房保障家庭。 二、年审内容 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及享受人口数量、低收入资格、住房、家庭成员数等情况。 三、年审时间和具体要求: 2018年度审核工作从4月10日开始,至5月20日结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正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户主携带新版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房屋租赁协议、淮阴区及市区无房证明、收入审核表(收入审核需社区人员入户调查)、家庭成员房屋情况查询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社区参加年度审核,如实填写《淮阴区2018年度住房保障年审表》并提供有关材料。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相关部门可上门服务。在年审期限内未办理年审手续的,且按原申报居住地址和联系电话无法联系到相关家庭的视为自动放弃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特此通告。 淮阴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