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0130/2022-00081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16 |
文 号 | 主 题 | 环境保护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2022-05-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华能淮阴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淮阴电厂灰场10.2MW光伏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华能淮阴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华能淮阴电厂灰场10.2MW光伏发电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袁集乡桂塘村
基本情况: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袁集乡桂塘村,华能淮阴电厂灰场10.2MW光伏发电扩建项目。
二、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应按要求做好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十五日前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夜间施工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建设项目为生态影响类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废气产生。
3、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项目不设专职员工,项目的日常维护由华能电厂厂区员工代行,因此运营期无生活垃圾产生。
6、本项目无污染物产生,不设卫生防护距离。
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主持人:郑欢欢(执业资格证书编号08353143507310175)
公示期限: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0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84966804
报告表全文:请到邮箱hyqhbgs@163.com(密码84966804)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