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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0126/2022-00157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2-12-09
文  号 淮卫监督〔2022〕124号 主  题 医疗卫生 体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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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淮阴区秋季开学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2-12-09

各学校、各卫生健康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秋季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督促学校贯彻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压实学校(托幼机构)卫生主体责任,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根据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秋季开学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校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淮卫字〔2022〕59号)文件要求,我委2022年9月1日起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开展了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通过现场察看、翻阅资料、询问情况等,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学校卫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101所学校,其中托幼机构32所、小学31所、中学35所、高等学校3所。

二、检查情况

1.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能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师生相关信息摸排,严格落实学校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及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两案九制”;防疫物资储备充足,设有临时隔离室,并由专人负责;学校入口处设有体温检测设施,每日开展体温监测;按要求开展晨午检、因病缺勤监测及病因追查工作;对教职工及学生开展疫情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按照要求每周对师生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强化师生个人健康管控。常态化开展公共区域、饮水设备的清洁消毒,建立消毒台账;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学生实行错峰就餐,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学校卫生工作有序推进。

(1)传染病防控工作方面。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能够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成立了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是学校卫生第一责任人,大多数学校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传染病(疫情)防控制度预案齐全,落实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定期对学生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建立了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冬春季学生防病工作宣传;做好日常晨检、因病缺课监测、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工作;学校卫生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能认真落实环境及学生用品用具消毒制度,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配备有专门的生活老师,做好学生宿舍的通风消毒工作,走廊、厕所环境清洁卫生。

(2)饮用水卫生方面。 

专人安排负责学校饮水工作,建立管理档案,完善管理制度,人员卫生、索证管理、水质处理器滤芯滤料更换情况等方面材料齐全。原淮安市东方双语学校、淮安市徐向阳教育训练工作室是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已停用,统一使用市政供水。淮阴师范学院做好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定期开展清洗消毒,并有记录,2021年、2022年饮水水质抽检合格。本次专项检查对辖区内12所学校饮用水水质进行了抽检,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3)教学环境方面。

各学校教学环境有较大改善,窗明几净,通风良好,根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规定,配备有可调节的课桌椅,达到每人一席;教室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符合要求;教室装设有人工照明;宿舍做好通风消毒。但检查中也发现有部分学校没有根据学生身高对课桌椅进行调节。

三、督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1.部分学校、托幼机构隔离室设置不合理,靠近活动区; 隔离室存放杂物,消毒记录不全或无消毒记录; 隔离室未佩备紫外线消毒灯或紫外线消毒灯安安装不规范和流动水洗手设备; 隔离室酒精、84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存在过期现象。

2.部分学校使用净水器、直饮水等水质处理设备,不能提供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更换滤芯、滤网无更换记录,更换后未对水质进行检测,无饮水设备清洁、消毒记录。

3.大部分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学校未按要求设置卫生室和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学生数600:1)。

4.部分学校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不到位, 2022年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未开展,未将结核菌素试验纳入学生健康体检项目。

5.部分学校课桌椅不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标准》的相关规定,教室内仅配备1种型号的课桌椅;有的学校虽配备配备有可调节的课桌椅,但没有根据学生身高对课桌椅进行调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新形势,针对冬季疫情防控出现的新情况和前期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优化调整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校园管理措施和突发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坚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2.要高度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对涉水产品和桶装纯净水等要做好索证管理;做好饮水设备清洁消毒,开学前进行饮用水水质检测;茶水桶要加盖加锁,做好清洁和消毒工作,保障饮水安全。

3.要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室内外环境监测、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工作,定期通风换气,增加对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4.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要求设置卫生室和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将结核菌素试验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学校组织学生视力监测、检测等工作,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展。

5.各卫生监督协管单位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做细做实疫情防控好学校卫生各项工作,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我委将对存在问题“回头看”,对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学校依法进行处理。

 



                                                                                                            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

淮卫监督〔2022〕124号2022年秋季淮阴区学校疫情防控检查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