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0132/2023-00027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4-23 |
文 号 | 主 题 | 养老服务/民政工作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2023-04-23
关于印发《淮阴区2023年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淮阴区2023年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淮安市淮阴区民政局
2023年3月24日
淮阴区2023年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实施方案
为深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养老服务领域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淮民〔2023〕15号)文件精神和任务目标,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为全区450户以上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主要改造对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高龄、失能半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有条件的镇(街道)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在此基础上,鼓励引导有需要的社会老年人自主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
二、基本要求
适老化改造对象家庭应对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凡是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不列入实施对象。已经完成无障碍改造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和适老化改造的困难老年人家庭,原则上不再重复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
实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要注意把握如下要求:
(一)坚持突出重点。改造要结合老年人失能情况,重点解决老年人在如厕洗澡、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最基本、最迫切的需求,让必备功能的生活设施更加安全、便利。
(二)坚持尊重意愿。由老年人家庭自主决定是否改造,不应强制实施。老年人不愿意改造的,由老人家庭成员签字,村(社区)出具相关证明即可。
(三)坚持因地制宜。要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根据家庭环境条件现状进行有效改造,因地制宜加快推进。
三、改造内容
1. 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安全监护智能、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坚持以区域特点、家庭环境、老年人身体状况及实际需求为基础,精准适配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有效提升居家生活安全性、便利性。杜绝以简单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或添置一般性家具、家电代替家庭设施适老化改造。推广安装智能化安防设备,完善服务链条,畅通与老人亲属、基层社区干部、上门服务组织的信息共享,为老年人居家突发急难情况提供技术支持。
2. 对于失能、半失能及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应围绕高龄独居自理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重点事项,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确定适宜的具体改造事项。同时,合理配置拐杖、助行器、轮椅等助行、助听、助视、助餐辅具设施。鼓励实施卫浴间整体改造,方便家庭照护成员为老年人助浴。为失智、重度智力及精神残疾的老年人制作佩戴式智能防走失设备,降低意外走失风险。
3. 对于社会自主自费对象家庭,可参照重点对象家庭老年人改造内容,坚持自愿选择原则,按需自主选择改造项目。
四、申请流程
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由区民政局细化工作流程,要严格按照摸排申报、受理申请、评估定项、监督确项、施工改造、完工验收、绩效评价、资料归档等步骤规范开展。
(一)摸排申报。各镇(街道)根据目标任务及要求宣传适老化政策,3月底前完成改造对象初步摸排工作。
(二)受理申请。以村(社区)为单位向老年人家庭宣传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由老年人家庭提出改造申请,填写《淮阴区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附件1),镇(街道)根据老人申请情况审核认定对象,填写《淮阴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附件2)。4月底前由各镇(街道)汇总申请表和审批表报至区民政局审核。
(三)评估定项及监督确项。改造施工前,要委托专业主体进行入户评估,确保改造项目满足老年人身体状况和居家需求,符合现场改造条件,评估结果及改造方案须经老人或其家庭成员签字确认,区民政局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评估单位“一户一档”改造事项清单的科学性、准确性进行实地复核。评估结束后由入户评估单位将老人的个人信息、家庭情况、房屋结构、身体情况、需求清单、改造确认方案等信息录入江苏省金民工程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各镇(街)配合入户评估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入户评估。
(四)施工改造。由区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施工单位,改造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需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改造施工单位按照评估单位确定的改造方案进行实施,严禁随意更改方案。如若改动,必须经过区民政局、改造老年人家庭、入户评估单位三方签字确认。改造完工后,要组织专业主体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确认,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责令改造服务商限期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改造服务商要与老年人家庭签署设施改造维护维修协议,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年,售后服务质量作为区民政局支付质保金依据。改造完成后,改造施工单位要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并将相关改造信息资料录入江苏省金民工程养老服务管理系统。
(五)项目验收。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验收机构对改造家庭基本信息、设计方案、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改造和验收不得为同一家单位或具有关联关系,验收结果作为政府补贴资金的结算依据。如遇因质量问题或未经区民政局及老年人家庭认可擅自调整改造事项任务的情况,由区民政局责令适老化改造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验收。整改情况资料应归入完工验收资料进行归档保存,验收结束后由第三方验收机构将监督和验收相关材料录入江苏省金民工程养老服务管理系统。
(六)过程监督。在适老化改造入户评估、施工、验收期间,镇(街道)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服务态度、完成时长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区民政局随机对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进度、质量进行实地查看跟踪监督,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服务质量。
五、资金保障
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平均每户家庭改造支出标准不低于3000元,标准包含评估、改造、验收等费用,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从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老年人福利类)、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本级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地方彩票公益金中统筹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人的选择,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对于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负责,特别是在人员摸排、工程施工环节要全程参与,确保工作质量,以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实际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难题。
(二)加快部署推进。各镇(街道)按照工作要求,迅速部署,积极开展属地符合适老化改造条件的老年人家庭情况筛查。同时在村(社区)积极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宣传,引导有需要的社会老年人自主选择服务。
(三)加强宣传督导。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作为省、市、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各镇(街道)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成果显示,积极宣扬典型案例。区民政局将不定期对各镇(街道)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确保民生实事工作如期完成。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