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0126/2023-00096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3-05-25 |
| 文 号 | 淮卫发〔2023〕57号 | 主 题 | 医疗卫生 | 体 裁 | |
| 组配分类 |
2023-05-25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各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与省教育厅办公室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启用江苏省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子系统的通知》(苏卫办疾控〔2023〕11号)精神,以及进一步规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优化工作流程,确保疫苗查验和补种信息的完整、准确,决定自2023年起,在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各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正式部署运行江苏省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子系统(以下简称“查验系统”)。现就查验系统部署和运行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推动系统上线运行
区卫生健康委与区教体局按照《接种证查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查验系统管理和使用工作,强化部门间沟通,确保人员、经费、设备等各方面到位。
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区教体局管理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以下简称“接种证查验单位”)和接种单位安装、使用预防接种证查验系统。区疾控中心负责预防接种证查验系统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接种证查验单位和接种单位规范使用查验系统,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和接种证补证、疫苗补种以及查验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接种证查验单位接收入托、入学的儿童(含学期间转托、转学儿童)时,应通过查验系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接种单位配合接种证查验单位规范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为漏种儿童开展疫苗补种、补证工作、完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出具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集和报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
区疾控中心要协调督促查验系统运维单位,做好系统部署、安装调试,制作培训材料,并配合开展人员培训,及时提供系统运维、升级和技术支持响应。
二、制定时间节点,如期完成查验系统部署与调试
省平台前期已完成查验系统的开发和试点工作,目前进入全面部署上线运行阶段。为顺利完成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各接种证查验单位应在2023年5月底前完成《江苏省入托入学查验系统学校新增申请表》(附件1)的填报并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交由属地预防接种单位,以便区疾控中心汇总后在省平台中维护学校信息,6月底前各单位(查验单位与接种单位)要完成查验系统安装调试、单位注册和工作人员账号分配,7月底前完成查验系统使用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全区8月底前使用查验系统开展接种证查验与疫苗补种工作。
三、开展培训指导,规范使用查验系统
接种证查验单位和预防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和规范使用接种证查验系统,区疾控中心会同中卫信公司(系统运维单位)及时制定下发系统使用操作视频。区疾控中心还要负责组织辖区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培训,并提供技术指导;重点培训使用查验系统的职责分工、账号管理、接种证查验流程、疫苗补种通知发放、接种信息的登记、查验资料的汇总和上报等内容。区卫生健康委与区教体局将会组织辖区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查验系统使用的全员操作培训,未经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四、完善资源配置,保障查验系统高效运行
各接种证查验单位和接种单位应根据接种证查验系统使用要求,在系统正式使用前完成配备电脑、扫码器、打印机和网络环境(附件2)。
五、加强督导反馈,推动工作落实
区卫生健康委与区教体局会定期对辖区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查验系统使用前主要对相关单位设备配置与人员培训情况开展摸排,确保接种证查验单位和预防接种单位查验系统安装到位、配置达标,未安装和使用查验系统的单位要及时整改到位;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期间,区疾控中心要充分利用查验系统了解辖区内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实施情况。接种证查验单位和预防接种单位应加强沟通联系,建立起联络员沟通机制(附件3、4),及时反馈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便系统进一步优化升级。
附件:1.江苏省入托入学查验系统学校新增申请表
2.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系统配置要求
3.接种证查验单位与预防接种单位联络员一览表
(幼儿园)
4.接种证查验单位与预防接种单位联络员一览表
(小学)
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3日
淮卫发〔2023〕57号关于做好《江苏省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子系统》启用前准备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