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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0126/2023-00098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05-25
文  号 淮卫医政〔2023〕59号 主  题 医疗卫生 体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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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05-25

各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2023年全区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目标、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2023 年全区医政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医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医政医管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发展、改革、安全为主线,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效能,强化医疗服务和监管,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全力做好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

(一)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完善分级分层分流医疗救治机制,构建完善以市五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持续加强二级综合医院急诊、重症、呼吸等专科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完善核酸采样亭等平急转换预案。建立健全医疗救治队伍,做好新冠肺炎和流感救治工作。

(二)加强监测预警。持续推进发热门诊(诊室)建设和管理,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强化预检分诊,落实首诊负责制,持续监测发热门诊就诊数据信息,做好数据分析与应用,切实发挥哨点作用。进一步推进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公立卫生科并履行相应职能。继续做好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工作,落实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信息报送制度。

(三)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推进医疗机构感控专职人员配备,完善院感防控制度。持续开展院感专职人员培训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全员分类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强化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推进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能力建设,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标。完善医疗机构感控督查制度,开展感染防控督导,强化督查问责,确保感控措施落实。

二、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深入实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做好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分级评估工作。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体活动,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

(五)大力发展优质医疗资源。认真落实《结对帮扶省内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督促指导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主动作为,积极对接苏大附二院,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和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医教研管防能力,到2025年,力争建成省级重点2个,市级重点专科5个,建设淮安市创伤救治医疗中心、医学影像中心、临床检验中心、肿瘤中心和信息中心。围绕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培育一批重点专科,推进南陈集中心卫生院、渔沟中心卫生院介入诊疗技术开展。

(六)深入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做好国家公立医 院绩效考核工作,市五院、市口腔医院、南陈集中心卫生院及时做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情况研究分析,并组织参加培训,提高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

(七)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聚焦医疗技术手术、医疗资源利用、医疗服务效率等多个维度,持续做好二三级医院数据信息监测与报送工作,建立“日监测、月分析、季点评、年通报”制度,实时监测医院运行状况,有力提升医院运行质效。强化报送数据结果运用,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并为全市医疗资源统筹调度、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强化数据质量控制,数据质量纳入各类考核范畴。

三、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八)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落实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 核责任制,配合医保部门加快支付方式改革,持续监测患者就医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指标,规范医疗机构间双向转诊工作。以医共体为引领,进一步规范完善分级诊疗建设工作。,推进分级诊疗提质增效。

(九)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做好《江苏省院前医疗急 救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开展院前急救竞赛,加强调度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指挥调度效率,实现院前院内急救无缝衔接。完善院前急救质控工作机制,加强质控管理。协同相关部门推进非急救转运、打击“黑救护车”等工作。

(十)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落实省级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总体方案,推动市五院临床服务、急诊急救、医疗资源共享、高质量管理等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市五院力争达到推荐标准。

(十一)推进信息化建设。配合推进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 系统二期功能升级和全省统一的诊所信息系统建设。继续推进二级以上医院门(急)诊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开展结构化住院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应用探索。加快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应用,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持续推进二级以上医院院感监测和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医院感染监测和医疗废物全程在线监管。

(十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预约诊疗、日间手术、多学科诊疗,健全互联网医院服务功能,坚持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持续推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十三)加强接续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探索医疗机构内 康复医疗、护理服务延伸至居家,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延续性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   

四、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十四)强化医务人员管理。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各项组织工作。推进医师定期考核过程信息化,统一医师定期考核方式和结果应用,规范医师执业行为。组织5.12国际护士节和中国医师节庆祝活动,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

(十五) 强化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实施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落实年度国家和省级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体系和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行为,推进单病种质控,持续提升医疗质量。

(十六) 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限制类”技术、介入技术、 内镜技术等重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依据国家、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管理目录和规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文件精神,加强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手术分级管理等工作,持续推进我区技术手术水平提升。

(十七)加强医疗护理服务。持续加强护士队伍建设,科学配置护理人力资源,将床护比指标纳入医疗机构考评。完善区质控组织架构,加强区级质控中心建设,加强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做好2023年度专科护士培训管理工作。

(十八) 强化合理用药监管。推进成立市级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药师专家库,为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提供技术支持。按照省级部署,做好市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进一步健全临床用药、处方管理、药师管理等相关制度,开展处方合理性专项审查。开展遏制微生物耐药专项行动。开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合理用药督查,重点加强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 保障用药安全。

(十九 )强化医学检验监管。科学规范开展全区医疗机构检验实验室质量评价,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国家级、省级质控项目管理,规范引导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对独立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定期进行现场质控和督导。

(二十) 强化血液安全保障管理。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月、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加强血液安全供应,做好重要时间节点血液保障。加强血站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医疗机 构与采供血信息互联互通工作。

五、大力加强平安医院建设

(二十一) 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依托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平台,强化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平安医院考评、复评工作,进一步强化平安医院建设工作。以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为重点,加强医院智慧安防建设,全面推进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安检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医闹和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和患者就医安全。

(二十二)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诊断和危险性评估,落实“十四五”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济民精神病医院能力建设,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六、全面落实综合医疗服务工作

(二十五) 巩固健康扶贫成果。落实低收入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制度,加强定点医院(市五院)能力建设,提升大病诊疗能力。完善疾病应急救助管理机制,规范疾病应急救助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和使用管理,切实发挥基金“救急难”作用。

(二十六)做实城乡对口支援。落实上级行政部门关于对口帮扶总体部署要求,持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加强对支援人员考核管理。结合新一轮省内南北支援关系,协同做好受援单位对接、政策支持等工作,加强受援医院核心能力建设,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 务水平。

(二十七)做好相关综合医疗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江苏 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持续做好卫生健康领域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强化防盲治盲和眼健康、 耳与听力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实施“十四五”眼健康规划,组织开展全国“爱眼日”“爱耳日”活动。协同做好军民融合发展、征兵体检、公务员招录体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