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15 | |
| 文 号 | 淮医保协处〔2023〕53号 | 主 题 | 医疗卫生 | 体 裁 | |
| 组配分类 |
2023-06-15
淮安市淮阴区王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3日,淮安市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你院住院患者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院收治的汪某香(详见附件)等40名住院患者未在院且无请假条,认定为挂床住院违规情形。涉及淮阴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支付67513.76元、医疗救助基金支付1972.80元、职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20505.88元;涟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支付1119.69元;开发区职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1483.32元。上述金额共计92595.45元。
《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二条: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违规扣款。(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依据《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二条第(1)项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退回淮阴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损失67513.76元,处造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2倍违规扣款135027.52元,合计202541.28元;
2.责令退回淮阴区医疗救助基金损失1972.80元,处造成医疗救助基金损失的2倍违规扣款3945.60元,合计5918.40元;
3.责令退回淮阴区职工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0505.88元,处造成职工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2倍违规扣款41011.76元,合计61517.64元;
4.责令退回涟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119.69元,处造成涟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2倍违规扣款2239.38元,合计3359.07元;
5.责令退回开发区职工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483.32元,处造成职工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2倍违规扣款2966.64元,合计4449.96元。
淮安市淮阴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3日
附件:2023年4月13日挂床住院基金支付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