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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0130/2024-00175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07-23
文  号 主  题 环境保护 体  裁
组配分类
淮安旭思慕韵家具有限公司年加工1万件数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2024-07-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淮安旭思慕韵家具有限公司年加工1万件数家具项目》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淮安旭思慕韵家具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淮安旭思慕韵家具有限公司年加工1万件数家具项目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马头镇工业集中区4号、5号厂房

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淮安市淮阴区马头镇工业集中区4号、5号厂房,建设年加工1万件数家具生产线。

二、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应按要求做好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十五日前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夜间施工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项目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一步完善厂区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3、项目喷漆、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部分车间无组织排放。下料、打磨、开槽钻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被收集的部分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相应的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4、合理内部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项目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废砂轮片、废布袋、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外售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洗枪废液、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

三、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淮安普康环保有限公司

编制主持人:姜锋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20210503537000000003)

公示期限:2024年7月23日-- 2024年7月29日

如果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7月29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84966804



报告表全文:请到邮箱hyqhbgs@163.com(密码Hbj84966804)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