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26 | |
文 号 | 主 题 | 医疗卫生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2024-07-26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动全民参保应保尽保。截至6月底,淮阴区2024年基本医保参保75.34万人,其中居民医保64.83万人(困难人群参保率100%),职工医保10.5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7.4万人。
(二)强化医保基金运行管理。一是2023淮阴区2023年职工医保参保10.08万人,居民医保参保66.17万人,全口径清算支付率77.81%,非DIP项目清算支付率97.87%,市内定点机构住院DIP项目清算支付率71.44%。二是20242024年1-6月,职工医保预支付率96.65%,居民医保基金使用率68.91%,预支付率65.48%。为应对居民医保基金赤字局面,今年6月,淮阴区顺利出台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方案,引导各医疗机构合理收治患者,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基金清算支付率。
(三)持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一是全力推动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一老一小”信息共享联办,资助参保免申即享,企业开办方便快捷,上半年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498人,生育费用报销844人,累计医疗救助12.75万人次。二是巩固提升基层医保公共服务。累计建成“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站6个,市级示范站7个,村(社区)医保服务点259个,建设覆盖率和常态运行覆盖率均达100%。三是不断完善异地就医服务管理。截至6月底,淮阴区300家定点零售药店、50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全覆盖,异地就医省内门诊直接结算率97.17%,省内住院直接结算率94.29%,跨省门诊直接结算率99.08%,跨省住院直接结算率92.72%。
(四)健全完善多层次医保体系。一是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全额资助全区9类人群参保8.89万人,共计3735.27万元。上半年医疗救助12.8万人次,救助金额3489.35万元。二是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截至6月底,淮阴区内定点医护机构共12家;共受理失能人员评估申请274份,其中207人符合重度失能标准并公示,156名失能人员正享受护理服务。三是深化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全区275家定点医药机构纳入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单位,职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达60%以上,上半年使用门诊共济统筹基金1554.99万元。
(五)大力推动基金常态化监管。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辖区内45家医疗机构对2023年全年的医保结算数据开展自查自纠,共上报自查违规金35.54万元。二是开展抽查复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对8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抽查复查,已立案调查处理4家,初步调查涉及98项问题,违规金额约61万元。三是开展专项稽核。开展养老服务领域专项稽核,共涉及金额2.71万元。开展“2019-2023年特困群体住院病案”专项稽核,涉及违规金额2.84万元,并处扣款5.52万元。截至6月底,累计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69家次,现场检查覆盖率100%,追回医保基金129.53万元。
(六)全面深化药品耗材招采改革。上半年组织区内26家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国家、省药品(医用耗材)采购9批次,总采购金额合计899.06万元。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网采率99%以上,医用耗材网采率95%以上。按市纪委、市医保局部署要求,召开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座谈会,各医疗机构对10个拟调价检测检验项目均无异议。预计年度惠民金额达341.87万元。
(七)加强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一是积极配合开展信息编码维护。目前赋码定点医疗机构255家,医保医师信息2494条,医保护士信息2487条,医保药学人员信息126条,医保技术人员信息128条;定点零售药店300家,药师信息357条。二是积极推进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积极拓展医保码服务场景和功能,截至6月底,全区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率达42.11%,全区315家定点医药机构铺设刷脸设备达536台。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推动全民参保应保尽保。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优化参保结构,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二)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稳步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丰富宣传形式,全面落实失能评估管理办法,强化对评估机构、护理机构及居家护理服务监管稽核,持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三)持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巩固提升医保服务站点建设成果和运行质效,持续完善异地就医结算,保持定点医药机构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全覆盖,积极拓展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四)稳妥推进2024年住院基金使用管控方案。以门特管理为重点,严格把握待遇享受标准。建立基金运行通报及预警机制,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控、平稳运行。
(五)压紧压实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责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药品耗材等,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规范操作流程,落实落细智能监管审核系统应用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