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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0104/2025-00002 发布机构 淮阴公安分局 发布日期 2025-01-20
文  号 主  题 体  裁
组配分类
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策性文件解读、事务性工作公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1条,通过“淮阴警方”发布警务信息 385 条,通过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务信息2068条。

(二)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了分局内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特别对窗口服务单位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够,一些警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对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理解不够。二是办理人员能力还不够高,对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深入研究不够,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召开专题会议,提高涉政务公开事项单位的思想认识,落细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职责,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提高业务办理能力。对内加强专业办理人员业务学习,对外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不推诿、不拖延,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