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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0101/2025-00021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7-01
文  号 主  题 政策解读 体  裁
组配分类
《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解读

2025-07-01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这一重大使命任务,我市于2024年7月出台了《建设长三角北部重要产业科技创新高地行动方案》。鉴于我区2021年出台的《关于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已到期,为保持政策连续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亟需出台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且契合我区实际的科技创新政策。

文件起草期间,我们认真研究省市及周边相关政策和经验做法,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同时,我们还广泛征求了企业、各镇街和区直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以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主要内容及解决问题

《若干政策》全面聚焦我区“双百”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主要包括科技创新主体引育、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端人才集聚、科技创新服务保障、全社会创新氛围营造等6个部分共16条。

一是培优育强科技创新主体。企业引育方面主要包括第1条推动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第2条加强科技企业梯次培育、第3条强化科技项目招引;平台搭建方面包括第4条构建科技创新载体、第5条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第6条打造创新生态系统;人才集聚方面主要包括第11条定向招引尖端人才、第12条聚焦引进领军人才、第13条创新人才引进路径。

二是强化成果要素服务保障。主要包括第8条布局支持中试平台建设、第9条加速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第14条搭建科技投融资体系、第15条拓展科技金融贷保业务。

三是营造良好创新氛围环境。主要包括第7条提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第10条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第16条强化科技创新奖励力度。

本政策涉及的创新投入、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技术转移和科技贷款保险4类财政奖补资金,由区财政与市财政按5:5比例负担;涉及人才类的财政奖补资金,除有特殊规定外,由区财政与市财政按3:7比例共同承担;剩余其他类的均由市财政全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