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0131/2025-00171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
| 文 号 | 主 题 | 农业农村 | 体 裁 | ||
| 组配分类 |
2025-10-1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海口龙华区弦纹莉百货店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60000MACKYLH08L |
法定代表人 | 张欢欢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321322********6028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阴农(兽药)罚〔2025〕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假兽药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多格用品店经营“鱼生恋”观赏鱼专用盐,该商品包装注明用于观赏鱼常见疾病的治疗与预防,属于兽药范畴,按照兽药管理,未标注兽药生产许可证号、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当事人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未经国务院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即生产的“鱼生恋”观赏鱼专用盐,属于经营假兽药行为。 |
处罚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商品“鱼生恋”观赏鱼专用盐1包; 2.没收违法所得271.76元; 3.罚款825.39元。 |
处罚机关 | 淮安市淮阴区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