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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涉农补贴 体裁分类
索 引 号 F0131/2024-00317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12-27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12-27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做好2024年淮阴区奶牛肉牛养殖临时性补贴申报核查工作的通知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关于做好2024年淮阴区奶牛肉牛养殖临时性补贴申报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农村工作办公室、各奶牛、肉牛养殖场(户):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有关稳定奶牛肉牛养殖保障市场供应推动奶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抓好增量政策措施落实 进一步促进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苏农规划〔2024〕10号),实施省级奶牛肉牛养殖临时性补贴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奶牛肉牛养殖临时性补贴申报核查工作如下:

一、申报核查对象

在淮阴区境内奶牛、肉牛养殖场(户)。

二、申报、核查要求

1、养殖场户申报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镇街核查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7日,补贴数量以申报时间内养殖场户报送的存栏数和经镇街核实公示后的数据为准,如镇街核查期间牛只减少,养殖户无法提供证据(出栏检疫证或无害化处理票据等),则以镇街核实数据为准。

2、养殖场户在申报结束后至镇街核查前,如有牛只出现出栏、死亡等数量减少情况,请养殖户及时告知镇(街道),同时留下照片、票据等证据,否则镇街核查和区级核查时发现牛只减少将不予认可。同时,申报时间截止后再出生的牛只不予补贴。

三、实施程序

1.养殖场(户)申请。养殖场(户)须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2.镇(街)审核。镇(街)收到养殖场(户)申请材料后,委派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审核现场拍照,审核无误,审核人员与养殖场(户)双方签字确认。镇街并将排查的材料(附件2汇总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区级验收。镇街请于2025年1月7日将附件1纸质和附件2电子版送到区农业农村局,区局收到镇(街)材料后,组织人员现场核查(抽查)。

四、有关要求

1.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各镇(街)要做好政策宣传,公开申报要求,补贴范围和标准等信息,鼓励符合条件的场户积极申报,用足用好扶持政策,促进奶牛肉牛生产稳定发展。

2.严格监督管理。各镇(街)要帮助指导养殖场(户)填报好申请材料,督促申报养殖场(户)按规定要求如实填报补助资金和提供相关材料,杜绝虚报冒领。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的养殖场,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处理和反馈群众举报投诉案件。

3.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淮阴各有关奶牛、肉牛养殖场(户)应及时向所在镇(街)农村工作办申报提交材料,由镇(街)农村工作办公室统一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2024年淮阴区奶牛肉牛养殖临时性补贴统计表

附件2:2024年淮阴区奶牛肉牛养殖临时性补贴汇总表

 


                  淮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  2024年淮阴区奶牛肉牛养殖临时性补贴统计表.xlsx

附件2  2024年淮阴区奶牛肉牛养殖临时性补贴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