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服务
关于印发《2024年淮阴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更好地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的教育需求,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淮教初〔2024〕6号)精神,特制定《2024年淮阴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园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24年淮阴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2024年淮阴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024年6月20日
附件1
2024年淮阴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淮教初〔2024〕6号)精神,坚持依法治教、阳光招生,更好地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的教育需求。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教体局负责统筹管理和协调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区域内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编制招生计划,规范组织,严格管理。
2.规范实施,相对就近。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要严格控制班额。任何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与入园相关的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收费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条件成熟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小学施教区划分,试行服务区制度,安排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3.兜底保障,公平普惠。统筹安排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包括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要积极办好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统筹协调幼儿园接纳特殊幼儿入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幼儿入园。认责执行城乡低保家庭幼儿、残疾幼儿等特殊群体享受普惠性服务的政府资助政策,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和特需幼儿入园的实际问题。
三、招生办法
1.入园年龄:小班为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健康儿童,有条件的可适当接受少量中、大班插班生,中班为年满4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大班为年满5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前, 7月8日前完成招生各项工作。
3.报名材料:幼儿入园报名时,家长须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明等相关证件到幼儿园登记或进行网上报名。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预防接种证明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家长提供。
四、招生管理和相关要求
1.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各幼儿园结合省定规模和班额标准规范招生。在幼儿园公告宣传栏、附近社区张贴招生公告,并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发布招生信息,有条件的幼儿园通过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年检等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凡未登记注册且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一律禁止招生。
3.主城区(王家营街道、长江路街道)内公办幼儿园和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方案须提前报送到区教体局备案,经审核许可后方可发布实施。
4.严格落实资助政策。认真执行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幼儿和残疾幼儿享受普惠性服务的政府资助政策,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幼儿入园的实际问题。
5.各幼儿园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优抚对象等特殊人群适龄子女入园安置工作。
五、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区教体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幼儿园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区教体局发布的《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区域适龄生源信息数据的调研分析,切实加强对学位供给与需求的科学研判,细化招生方案,严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确保政策落地。各幼儿园应于 6月26日前公开发布招生公告,7月8日前完成招生各项工作,9月30日前将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2.做好宣传引导。招生工作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幼儿园要积极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既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也要加强对官方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运用,让阳光招生政策大众知晓、社会支持、家长理解,努力营造良好招生环境和舆论氛围。
3.确保规范有序。各幼儿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开展阳光招生,要明确专门负责人和联系(咨询)电话,加强招生政策宣传与解释,联系电话同时报送区教体局。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入园工作的管理,着力解决本区域内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4.加强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监督机制,各幼儿园要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督促有关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各幼儿园要牢固树立规范意识、全局意识,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要及时妥善解决本地本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依法处理来信来访和违纪违规事件,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对在招生入园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纪违规现象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2
2024年淮阴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安排 |
6月26日前 | 主城区范围内公办幼儿园和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编制招生方案(含领导小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报区教体局审定并发布招生公告。 |
7月3日前 | 公办幼儿园和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完成报名、登记、审核工作。 |
7月5日前 | 各幼儿园初步确定幼儿名单。主城区范围内公办幼儿园和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将名单报区教体局审定。 |
7月7日前 | 各幼儿园公布入园新生名单。 |
8月15日前 | 所有幼儿园完成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将新生名册报送区教体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