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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11    来源:    字号:[ ]

各县区教体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和《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规范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的通知》(苏教基函〔2025〕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第三方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与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推进。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是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减轻家长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基础教育管理职能科室负责牵头并负责指导学校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日常管理;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职能科室负责第三方机构遴选。要加强与发改、科技、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政策落实,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优质、安全的课后服务。

二、严格遴选审核。第三方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主要目的是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进入中小学校开展学科类培训。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由政府部门参与举办,为青少年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机构,如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中心等;二是列入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白名单”机构并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的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校外培训机构。对综合实践类等未明确主管部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科学家、艺术家、运动员、教练员、非遗传人、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等各领域专业人才,以及其他符合课后服务需求的公益人士、家长及志愿者等,各县区可结合实际纳入遴选范围。鼓励有一定特长的家长参与课后延时服务。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开展第三方机构遴选,建立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确保进入“备选库”的机构具备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在“全国平台”上架课程并实施全流程监管,优先考虑培训内容多样、经验丰富、成果显著、校外培训“白名单”机构。遴选程序包括申报、审核、公示等环节。有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意向的机构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准备佐证材料(见附件2),向县区教育部门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每年办理一次。县区教育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采取招标、谈判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引进费用标准,引进费用标准要明显低于第三方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纳入“备选库”的机构要向社会集中公示,公示内容包含第三方机构名称、服务项目、费用标准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纳入“备选库”的年限为2年,但不得超过第三方机构办学许可(审核)有效期。各县区的“备选库”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县区互认。

三、规范机构选用。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要根据办学条件和学生需求,坚持学生确有需要、自愿参与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并收费。学校选择第三方机构,要从教育部门公布的“备选库”中选用,选用时可邀请家长代表等共同参与。选用结果须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公布,并报属地教育部门备案;选择非本县区的第三方机构须经本县区教育部门批准。签订课后服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不超过纳入“备选库”的有效年限。合同期满后学校须重新选用,对师生、家长评价满意度在90%以上的第三方机构,可在合同期满后直接续签1次合同。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

四、做好培训管理。各地各校要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的监管,确保培训内容健康、积极,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需求。做好培训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强化培训资金风险管控,第三方机构中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通过“全国平台”收取服务费用并纳入资金监管,采取“一课一消”监管模式;其他机构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可由学校代收代付,收费缴入财政专户,在服务合同中明确结算方式,学校不得对课后服务代收费加价、获取收益。建立质量监测机制,各地各校要定期对第三方机构课后服务进行质量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机构选用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对于服务质量不达标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学校要及时终止合作,并上报县区教育部门将其移出“备选库”,三年内不再受理该机构及其法人或实际举办者参与课后服务申请。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机构,要纳入“黑名单”。

五、强化监督指导。学校具体负责第三方机构的日常服务行为管理,做好进校服务人员和培训材料的监管工作,进校服务人员应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学校兼职老师;培训材料要符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引进的服务项目如需学生自备器材、工具,须在学生报名参加前告知。加强参与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和管理,对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协同相关主管部门定期抽查了解第三方机构服务开展情况,教育督导部门要将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市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提高家长和学生对课后服务的认识,鼓励家长委员会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淮安市教育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