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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档案问题问答

时间:2024/06/06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一、高校毕业生档案“安家何处”

(一)就业单位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等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其档案可由学校邮寄到就业单位。

(二)就业单位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被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其档案可由学校邮寄到就业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三)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寄往户籍所在地各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要通过机要途径或派专人送取,也可由高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二、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放是否收费

自2015年1月1日起,人事档案保管费、转递费等费用均已取消。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三、高校毕业生档案业务如何办理

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个人办事”栏中选择“人事人才”,再点击“流动人员管理服务”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目前,已提供档案查询、档案证明出具、档案转出、档案接收等多项服务。江苏政务服务网、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均有接入端口,也可登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