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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常见问题解答
1、为什么要制定《江苏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答: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业秩序,引导劳务派遣单位守法经营,推进劳务派遣服务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江苏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哪些单位?
答:《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获得行政许可机关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劳务派遣分公司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
3、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分为几个等级?
答:根据江苏省地方标准《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关于信用等级类别的规定,将信用等级分为AAA级(信用状况优秀)、AA级(信用状况良好)、A级(信用状况较好)、B级(信用状况一般)、C级(信用状况较差)五个等级。
4、被评价单位对自身的信用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该怎么办?
答:拟评定的信用等级公示期内,被评价单位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作出评价的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人社部门应在收到书面申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出的异议信息进行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经核实,确需改变拟确定等级的,重新公示;不改变的,不再另行公示。
被评价单位对人社部门不改变拟确定信用等级仍有异议的,可向上一级人社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人社部门应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进行复核并作出处理,复核结果为最终评定结果。
5、对信用状况较差的劳务派遣单位,有哪些监管措施?
答:对被评为C级信用等级的劳务派遣单位,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视情减少对其采取便利化措施的范围,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警示约谈单位负责人,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实施信用联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