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执行长三角地区定点医药机构确定评估指标的通知(淮医保发〔2024〕号)》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区医保部门受理初审、实地调研,区医疗保障局组织综合评估,弘健综合门诊部等2家医药机构具备淮安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条件,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弘健综合门诊部 | 淮安市淮阴区南昌北路9号A08栋南一楼101室 |
2 | 淮安市星瀚康泽医药有限公司 | 淮安市淮阴区王家营街道世纪苑1-2号楼110、210室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7日-9月2日),如有异议,请向淮阴区医保经办机构反映,联系电话:0517-80865589。
淮安市淮阴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