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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精神百问(十五)

2018-12-10 09:07 来源:政府办 字号:[ ]

党章修正案增写党的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意义何在?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在第六章第三十五条增写了党的干部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的内容。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思想的核心内容,是对党的干部政治标准的高度概括,是对选人用人规律的深刻揭示,为加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强调党的干部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赋予了党的干部标准新的时代内涵。忠诚是对党的干部的基本政治要求,也是衡量政治素质的首要标准;干净是党的干部从政的起码要求,是必须坚守的硬杠杠、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忠诚干净担当共同诠释着党的干部的政治本色,共同支撑着党和人民事业的健康发展。忠诚干净担当,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高度一致、一脉相承,既体现了我们党对党的干部的一贯要求,又突出了新时代党的干部应有的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丰富的时代内涵,是新时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遵循。

强调党的干部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对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任用干部最重要的是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要把干部是否一心一意跟党走、听党话,对组织是否忠诚老实,关键时刻能否经受住考验,作为最重要的政治标准,紧而又紧、严而又严把好政治关。要更加精准科学选人用人。进一步拓展识人渠道,经常性、有原则、近距离接触干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注重干部一贯表现,不仅要看怎么说,更要看怎么做,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廉洁上有问题、工作上不担当的干部挡在组织视野之外,真正让作风正、肯干事、能成事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投机钻营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彰显用人正气和导向。要更加严格管理监督干部。坚守忠诚干净担当这一政治底线,坚持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耳扯袖,早提醒、早纠正,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不忠诚、对组织不老实的问题,克服一些干部在岗位不在状态、干工作担当不足等表现,推动广大干部形成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如何理解党章修正案关于党支部职责定位的规定?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在党的基层组织一章中增写了党支部的职责,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这为全党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促进党支部正确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遵循,对于党支部建设必将产生重大影响。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最终要靠支部落实到群众中去,党的各项任务最终要靠支部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最终要靠支部来保持和发展。要大力加强党支部建设,让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发挥主体作用,使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的党员来体现。党支部要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基本制度严起,认真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加强党员教育。坚持把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二是从严管理党员。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优化发展党员结构,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三是强化党员监督。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切实加强党员日常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身上出现的问题,要抓早抓小,及时咬耳扯袖。

党支部扎根在群众之中,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政治引领,自觉做好群众工作,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一要组织群众。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把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群众组织起来、凝聚起来,形成强大正能量。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让广大群众全面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来。二要宣传群众。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教育群众,引导广大群众坚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通过解疑释惑、沟通协调,统一群众认识,理顺思想情绪,为改革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三要凝聚群众。党支部要当好群众的主心骨。坚持政治引领,引导广大群众坚定不移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四要服务群众。党支部是党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以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坚持“好事”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来做,着力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建立严密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推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使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群众的需要。

 

党章修正案为什么把国法政纪修改为国家法律法规?

 

政纪通常被理解为政府纪律或者行政纪律,主要是对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政府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在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中,把国法政纪修改为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统一,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政纪概念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有政纪的内容,但没有直接使用这个概念。1943年4月,陕甘宁边区参议会通过和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政纪总则草案》,第一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使用政纪概念。新中国成立后,政纪概念逐渐得到广泛运用。1952年8月,政务院颁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条例》,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27条纪律。1957年10月,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以“国家纪律”为概念,对纪律处分的条件、种类、处分权限、程序等作了比较系统、全面的规定,作为规范行政处分工作的专门法律法规,一直沿用了近50年,2005年被废止。政纪一词,在改革开放后多出现在相关文件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步伐逐步加快,政纪已逐渐法律化。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政纪的内容逐渐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2000年,立法法颁布实施,把国法的内涵和立法权限以基本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立法工作走上规范化道路。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并不断完善,所有的政纪都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形式体现出来:对整个公务员队伍的纪律要求,已经由公务员法加以规定,而公务员占公职人员的绝大多数,这标志着整个政纪范畴已经基本法律化;对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要求,已经由《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数十个配套规章加以规定;对审判和检察机关公务员队伍的要求,已经由法官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官法加以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要求,已经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加以规定;对公权力在各个领域的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由规制该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等加以规定。由此可见,目前脱离于党纪、国法之外的政纪已经不复存在,依规治党、依法治国,已经没有政纪这一“中间地带”,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的相关要求,已经全部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作出规范。这反映了我们党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符合党内监督实际,有利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的责任。

 

党章修正案为什么在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中增写坚定理想信念的内容?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将坚定理想信念写入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这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党的建设规律、着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

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之本。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奋斗历程中始终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之所以能够经受一次又一次挫折而又一次次奋起,归根到底是因为我们党有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现在,我们党已经成为一个拥有89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要把这么一个大党建设好、建设强,根本的还是要靠理想信念。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在政治上、经济上、道德上、生活上出现问题,原因有很多,但归根到底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坚定的理想信念始终是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抵御各种诱惑的决定性因素。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既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中国共产党人的本,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我们党要坚强有力必须依靠全体党员自觉为理想而奋斗,敢于为信仰而牺牲。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都源于这个理想信念。必须提高全体党员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保持理想信念上的政治定力,让他们始终牢记自己是党的一分子,肩负着党的一份责任,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确保我们党坚强有力、坚如磐石,共同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坚定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是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是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战略举措。当前,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坚定全党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信仰缺失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因此,坚定全体党员的理想信念十分必要而迫切。广大党员要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不断筑牢理想信念,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

 

党章修正案为什么对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作出调整?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将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由两年或三年调整为三年至五年。这是立足基层实际,在全面总结基层党组织换届实践经验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政策调整,对于规范基层党组织任期,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功能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对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作出调整,有利于加强组织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地普遍反映,由于基层党组织类别较多、任期不一,给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以及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的规范管理带来不便,一定程度上引发一些基层党组织未能按期进行换届的问题。党章修正案作出这一调整,基层党委可以适应这一任期年限要求建立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加强具体工作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对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作出调整,有利于保持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的相对稳定。按照原有规定,村、社区党总支、党支部执行三年任期,一些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的党总支、党支部执行二年任期。基层反映,现行基层党组织任期都比较短,选举过于频繁,造成一些基层党组织书记任期时间不长,当选后刚熟悉情况又要换届,不利于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党章修正案作出适当延长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的提升,有利于建设一支靠得住、有本事、能干事的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对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作出调整,有利于推动基层基础工作的落实落地。据调研掌握的情况,一些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认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社区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等方面任务繁重,基层党组织书记需要有长期扎根坚守的准备,如果任期过短,难以解决“一年看、二年干、三年等着换”的问题。一些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也反映,任期时间过短,不仅存在选举成本高、耗费人力物力的问题,还牵扯了基层党委大量工作精力,增加了工作负担,不利于集中精力推进中心工作。党章修正案将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改为三年至五年,能够帮助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克服短期行为和临时观念,谋划长期工作思路,安心专心做好本职工作,保持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连续性,推动基层党组织的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全面加强。

 

党章修正案明确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的意义何在?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制度,是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核心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军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明确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政治决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第一,明确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是从制度上确保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核心是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基本内涵主要有3个方面:全国武装力量由军委主席统一领导,国防和军队建设一切重大问题由军委主席决策和决定,中央军委全面工作由军委主席主持和负责。

把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写进党章,既是为了使党章在这个重大问题上与宪法的规定保持一致,更重要的是进一步统一全党全军思想,推动全党全军把贯彻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作为最高政治规矩来遵守,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坚持全党向党中央看齐,军队向党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一切行动听党指挥。

第二,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是继承和弘扬我们党建军治军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军队领导权问题。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我们党逐步探索形成一整套确保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制度, 包括:坚持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实行党委制、政治委员制、政治机关制;等等。其中,军委主席负责制处于最高层次,居于核心和统领地位,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决定性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围绕维护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提出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决策部署,从理论上、实践上、制度上不断丰富完善军委主席负责制。在党章修正案中明确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有利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继承和弘扬我们党长期以来建军治军成功经验,并以这一核心制度为统领,推动党领导国防和军队建设各方面制度的丰富和完善。

第三,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是我们党推进依法治军的迫切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探索建立符合党情国情军情和时代要求的最高军事领导制度,并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仅明确了军队在国家体制中的作用和地位,而且正式确认了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

依法治国必须依法治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依法治军,既要有宪法作为法理依据,更需要党章提供纪律保障。有了党内严格的政治纪律,有8900多万名党员首先从思想上认同、 纪律上服从,我国宪法规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才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我们党推进依法治军才能有更可靠、更有力的保障。

 

党章修正案为什么把巡视制度单列为一条?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把巡视制度单列一条,修改充实为3款内容。这是对我们党巡视工作历史经验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实践的深刻总结,为在新时代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巡视制度是党的优良传统。党在成立初期就借鉴我国政治传统中的监督方式,1928年制定巡视条例,探索建立巡视制度,为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人民夺取革命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进入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把历史上的巡视制度再次运用起来。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指出,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可以根据需要派出巡视工作小组。1996年中央纪委第一次派出巡视组。2001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派出巡视组。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2009年,党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改为中央巡视组,表明巡视组的派出主体是党中央和各省区市党委,体现了党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巡视制度不断探索实践、创新发展、丰富完善,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最大挑战就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必须破解自我监督难题,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坚强有力领导巡视工作,深入推进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发挥巡视利剑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实践充分证明,巡视制度有效、管用,是党中央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方式,是探索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的制度优势。

巡视制度凝结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管党治党的不断深化和巡视实践的发展,党中央两次修订修改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工作许多成果被吸收到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重要法规之中,促进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了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次在党章修正案中充实巡视制度相关规定,既体现党中央精神,又符合形势发展需要,正是要把从实践中得出的基本经验以党的根本大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巡视工作发扬光大、向纵深发展。

 

党章修正案为什么要求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在党员义务中增写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的内容,强调党员除了自身加强修养、自觉遵守党的原则外,还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一切违反党的原则的错误言行,这对于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党的原则是全党形成强大战斗力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党的原则是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只有依靠全体党员共同遵守党的原则来确保全党行动一致、步调一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有效地贯彻执行。党的原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完成党在各个时期的历史使命,要有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来保证。党的原则也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保证。只有遵守党的原则,才能保持优良作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更好地凝聚起广大人民群众同心同德推进党的事业。

党的原则集中体现在现行的党章党规党纪之中,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政治生活准则和根本行为规范。按照党章党规要求,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持公道正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完成好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等,既是当前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员必须遵守的重要准则和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全党讲原则、立规矩,守纪律,广大党员干部在讲原则、守规矩上经受住了考验,有力推进了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但也应该看到,少数党员还存在漠视党的纪律、不讲党的原则的问题,必须加以克服和纠正。

自觉同违反党的原则的行为作斗争,是每一位党员应尽的义务。保证党的原则在全党的有效执行,绝不是哪一个党员的事,而是所有党员的职责。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9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每个党员都是这个集体中的一分子,任何个人的不良行为,都会直接影响到这个集体的形象。因此,每个党员都要克服和纠正那种认为违反党的原则的人和事只是纪检部门的事而与我无关的思想,担负起揭露和纠正这种错误言行的政治责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报实情,坚决抵制各种不良倾向和错误思想。各级党组织对违反党的原则的错误言行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提醒,问题严重的要按照党纪进行惩处,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党章修正案为什么在党员义务中增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在党员义务中增写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内容,这对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具有重要意义。

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与生俱来的内在品质,是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基本要求。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特征和宝贵品质,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我们党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时时刻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重要、最基本、最关键的纪律,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不成文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基础。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绝大多数党员做得是好的。但一段时间以来,也存在一些不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增强全体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确保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的根本保证。我们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就没有党的团结统一;如果没有政治纪律约束,允许党的组织和党的重要干部在政治主张、政策主张上各有一套、我行我素,允许广大党员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离心离德、为所欲为,这个党在政治上就没有作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明令禁止的坚决杜绝,确保政令畅通。

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完成党肩负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如果党组织像个大车店、大卖场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就没有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力、号召力。历史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纪律和规矩得到充分尊重和执行,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什么时候党的纪律和规矩遭到践踏和破坏,党的事业就遭受挫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就大打折扣。面向未来,我们党面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在这种情况下,就越要严明党的纪律,强调党的规矩,做到“五个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