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8 14:38 来源:淮阴区人民政府 字号:[大 中 小]
葛以政
《淮阴县志》(1996年2月第1版)在“大事记”最前端记载:“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年),秦灭楚,于淮河南岸置淮阴县,县治在今码头镇或其附近。”此外在“建制区划”的开头以及第一章第一节“沿革”的第一段也有同样内容的相关表述。
2003年,我在主编《淮阴访胜》(淮阴区政协文史资料)时,在相关内容的表述上沿用了《淮阴县志》的内容,有“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年),秦灭楚,始设淮阴县”的表述。
近来,有识者对以上表述的建县时间提出质疑。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学术负责的精神,再广泛查阅古代志书和辞书,考证如下:
《咸丰清河县志》是被公认的名志。在其二卷“疆域”中的表述是“秦并天下,始设淮阴县,属泗水郡”。秦并天下(统一六国)的时间是公元前221年,而灭楚时间是公元前223年。就是说,原来隶属于楚的“淮阴”在“秦并天下”前两年就随着楚国的灭亡而归属于秦国了。假如是秦国一边兼并一边建立“郡县”的话(这是很有可能的),则公元前223年秦建“淮阴县”就没有错。那么,《咸丰清河县志》和《光绪丙子清河县志》为什么都记载“秦并天下,始设淮阴县”呢?
再翻开《二十五史》,在《史记 秦始皇纪》中寻觅,在“二十六年” (秦并天下之年)的记载文字中表明: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停止分封,完全采用郡县制,“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据《咸丰清河县志》考证,淮阴县秦时隶属于“泗水郡”。这应当就是《咸丰清河县志》中“秦并天下,始设淮阴县,属泗水郡”的来源。
再查《辞海》“郡县制”词条:郡县制是“由春秋、战国到秦代逐渐形成的地方政权组织。春秋时秦、晋、楚等国初在边地设县,后逐渐在内地推行。春秋末年以后,各国开始在边地设郡,面积较县为大。战国时在边郡分设县,逐渐形成县统于郡的两级制。秦统一中国,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加到四十多郡,下设县。郡县长官均由中央政府任免,成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权组织的一部分。”
由此看来,郡与县在“秦并天下”之前就已存在,有一个逐渐形成的过程。淮阴县在秦灭楚之前应当早已存在(或许春秋时就已存在),只是无法找到先秦的文字记载,不能确认其最早的建县时间。公元前223年,秦国兼并了楚国,此时的“淮阴县”隶属于秦国,作为县建制肯定已经存在;只是到公元前221年,秦国最后灭掉了齐国,彻底废除分封制度,在原来已经大部分施行郡县制度的基础上,将全国分为“三十六郡”,完全施行郡县制度,“淮阴县”作为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县份之一才有不容置疑的准确记载。
(最初发布于2007年5月中旬,《新淮阴》2007年5月28日“淮阴文史”版刊出,《淮海晚报》2007年7月17日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