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7 14:58 来源:生态环境局 字号:[大 中 小]
《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D2JS202204190004号(序号为113)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中央信访受理编号:D2JS202204190004(序号113):淮安市淮阴区高家堰镇小滩村,温氏集团养猪场,恶臭严重扰民,养殖废水通过管子排入厂区外农田、水沟,导致水体黑臭。
二、责任单位
中共淮阴区委、淮阴区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整改目标
中央信访受理编号:D2JS202204190004(序号113):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清理周边沟渠。
五、整改时限
中央信访受理编号:D2JS202204190004(序号113):2022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中央信访受理编号:D2JS202204190004(序号113):(一)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二)对防臭措施不完善的2个坑塘采取防臭措施。
(三)对未采取“三防”措施的2个坑塘进行复垦。
(四)拆除违规设置的粪污排放软管,完成对养殖东场区北侧氧化塘粪污抽取、处置,恢复原状。
(五)清理养殖场周边沟渠,妥善处置沟渠内受污染的积水。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中央信访受理编号:D2JS202204190004(序号113):经实地勘查,该公司养殖猪舍防臭网已全部换新,定时喷洒除臭剂;该公司建设一座500t/d的污水处理站,养殖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新建一套臭气收集处理设施。
经台账资料调阅,江苏淮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成品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8月13日经淮安市淮阴区环保局审批(淮环审[2018]7号),2021年12月11日通过企业自行组织的环保“三同时”验收。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将养殖粪污暂存于东场区南侧的未采取“三防”措施的坑塘内,且未经环评备案在厂区外新建氧化塘用于存放养殖粪污的环境违法行为被淮安市淮阴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022年6月8日,该公司养殖小区西场区北侧墙外粪污排放软管已拆除,养殖小区周边沟渠已清理,西场区东侧沟渠内水质感官正常。东场区南侧2个未采取“三防”措施的坑塘已复垦种植水稻。2022年7月拆除东场区北侧建设的氧化塘,恢复原状。南侧建设黑膜氧化塘,可容纳4万立方米养殖废水。2022年10月该公司新建一座500t/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养殖废水,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2024年8月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新建一套臭气收集处理设施,目前已投入运行,同时该公司对所有猪舍防臭网进行更换。2024年8月25日我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温氏畜牧厂区无组织、有组织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臭气未超标。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1日)内向淮阴区政府反映,监督电话:0517-84690369;电子邮箱:hyq263bgs@163.com。
中共淮阴区委 淮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