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淮阴区人民政府 今日淮阴 通知公告
中共淮阴区委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9-04-17 来源:区委办 点击量:[]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9日至12月24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淮阴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24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向淮阴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委高度重视巡察结果运用和反馈意见的整改,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刘泽宇、区长朱晓波为组长,区委副书记陈张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区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为推动问题整改奠定了基础。2月2日,区委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问题清单,深刻剖根析源,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并围绕重点问题不断完善整改方案,通过严格要求、细化任务、压实责任,促进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有关问题扎实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研究推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坚持每月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三大攻坚战,坚持在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定期传达学习关于脱贫攻坚的领导讲话、上级要求等文件。今年以来,已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研究脱贫攻坚工作3次,在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文件5次。深入开展调研,今年1月底,全体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结合“阳光扶贫”春节慰问等活动,深入各自挂钩的村居和农户走访调研,实现走访调研全覆盖。

(2)建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周例会制度。自2019年3月起,建立每月单周由区委办、政府办、扶贫办牵头,双周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最后一周由区主要领导召集的扶贫工作周例会制度,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2.关于工作安排滞后问题的整改。

(1)充实完善项目库。建立扶贫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对库内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适时更新,做到成熟一批入库一批。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各镇(街道)近期积极申报项目,充实完善项目库,努力改变资金等项目状况。

(2)确定项目专家库。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升扶贫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建立项目专家库,对项目实施可行性开展前期论证,最大限度发挥扶贫资金精准帮扶效益,切实增强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持续稳定增收能力。每次扶贫工作例会前,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和需要上会工作要求,提前拟定会议程序,确保各项工作不拖不漏。

3.关于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1)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今年3月,根据区委区政府最新分工安排和党政机构改革情况,对全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将尽快下发文件。充分利用扶贫领导小组周例会制度,集体会商、分析研判,传达上级政策文件、会议精神,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会办各类问题,目前已召开周例会4次。

(2)加强业务学习。印发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知应会知识口袋书》、扶贫办党建笔记本等学习资料,扶贫办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加强学习。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扶贫动态,引导扶贫干部在做好本部门业务的同时,熟悉掌握扶贫相关专业知识,做一名合格的扶贫工作者。

4.关于协同配合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建立信息动态共享机制。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建立扶贫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的意见》,要求扶贫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发挥扶贫数据统领作用,推动扶贫数据在教育、人社、卫健、残联等部门动态更新。建立不定期会商会办机制、常态化的互通互联机制,加强单位之间配合,形成扶贫合力。

(2)教育系统全面比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名单与全区各学段学籍库学生名单,确保建档立卡信息准确无误、建档立卡学生一个不漏。民政系统进一步规范镇(街道)一门受理。统一规范了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两补等救助的申请表,加强一次性告知,2月26日组织各镇(街道)一门受理窗口人员培训,提升了各镇(街道)受理、转办群体诉求水平。

5.关于资源整合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1)加强项目前期审查。组织专家库成员对镇村申报项目进行项目实施前的合规检查,确保项目实施的合规性,避免因政策等原因使项目半途而废。

(2)加强项目处置管理。对现有农机具、烘干房等项目进行排查,了解收益情况,对未能达效的项目加大对外招租力度,争取早日出租取得租金收益。

(3)加强项目运营指导。农业农村局对农业机械的扶贫项目加强指导服务,协助做好技术培训、使用培训、农机维修等工作,实现扶贫项目正常运转。

6.关于村(居)协助开展社会救助能力偏弱问题的整改。

(1)加强工作指导。做好镇(街道)与民政部门的工作沟通、信息衔接指导,做好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救助动态管理、救助政策宣传等系列环节工作,突出入户核查工作,全面了解实际生活情况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镇开设民政服务、扶贫窗口,明确专人负责,对群众咨询、办理贫困帮扶等相关业务实行“一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

(2)加强考核考评。各镇(街道)加强对村居党组织建设及村干部、扶贫工作等相关工作的考核考评,倒逼村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工作要求,促进村居开展好工作。

(3)加强日常工作。各镇(街道)将排查困难群众列为日常重点工作,安排村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经常性走访群众,通过阳光扶贫走访慰问等渠道,了解、收集困难群众的现状信息,掌握、核实辖区内群众生活困难及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急难情况,实现对困难对象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7.关于“专干不专”的现象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

(1)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规定,修改完善《科员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对科员级干部管理权限和预审、备案等流程进行调整和优化,指导各镇(街道)党(工)委做好“一办五局一中心”人员配备工作。目前,各镇(街道)“一办五局一中心”人员正职已经配备到位,其他科员级干部配备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稳妥有序开展。

(2)综合考虑干部本人意愿和单位推荐情况,在镇(街道)和区直单位择优选派40周岁以下且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熟悉并热爱农业农村工作,具有吃苦和奉献精神的年轻干部进入扶贫专干和扶贫书记(主任)队伍,确保每个镇(街道)配备1—2名扶贫专干,省、市定经济薄弱村扶贫书记(主任)实现选配全覆盖。完善扶贫专干考核管理制度体系,将镇(街道)扶贫专干纳为区委重点关注培养对象,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扶贫专干及时予以提拔使用。

8.关于基层力量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1)加强基层民政、人社队伍建设。结合“一办五局一中心”建设,镇(街道)党(工)委进一步加强基层从事民政、人社等工作建设,明确分管人、具体负责人等,做到专职负责、相对稳定;进一步严格基层民政、人社等工作要求,加强日常考核、管理,提升工作质量。加强对基层经办人员业务指导培训,提高基层人员队伍业务水平,增强为人民服务能力。制定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培训实施方案》,编印《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政策汇编》,分别将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两个层面的经办人员作为培训的重点,集中开展业务知识、业务能力培训。

(2)将经济薄弱村纳入软弱后进整顿重点范围,建立以区四套班子领导、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相关区直部门、“第一书记”等为主体的“1+1+X”挂联帮扶体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整顿内容、进度要求,并将整顿转化情况作为季度党建督导重要内容。建立村书记调整任前备案制度,要求镇(街道)党(工)委及时考察,并征求公安、纪检、卫健等部门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通过,2018年以来已对16名村级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备案。加大选派年富力强的年轻干部、经验丰富的成熟干部脱产到软弱后进村、经济薄弱村任村书记的力度,目前已选出3名干部赴村任职。下一步,将出台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发放村干部报酬,严格控制村“两委”定职干部配备不超过8人。

(3)常态化举办村书记乡村振兴发展论坛,将259个村(居)划分为10个专项行动小组,每组邀请职能单位负责人、召集人、淮阴师范学院指导老师与村级党组织书记挂钩结对,通过每月实地调研、座谈交流、个别指导等方式,加强对村级党组织书记的专题培训和素质拉练,已举办振兴论坛4期,受众达1200多人次。设置村级“振兴专干”,注重从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员,在人员安排上优先向软弱后进村、经济薄弱村倾斜,为村干部队伍蓄势提能。目前,已有66名“振兴专干”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并上岗履职。

9.关于学习宣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脱贫攻坚的知识作为重中之重,在周五党课、常委会(扩大)会议、“周学习·半月谈”等学习活动中加大学习频次,提升党员干部知晓率。制定《乡村振兴应知应会手册》,将脱贫攻坚内容作为重要板块,下发至各级党员干部,不断提升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2)落实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周例会学习制度,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扶贫工作相关精神,增强全区干部支持参与扶贫的意识和合力。

(3)多渠道宣传扶贫政策。一是发挥新媒体的优势。进一步加强与新媒体合作,开展系列报道,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宣传成果。利用“淮阴扶贫”微信公众号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扶贫信息,提高传播力、影响力和舆论引导能力。二是印发纸质宣传资料。印发《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帮扶手册》《致2018年脱贫建档立卡户的一封信》、政策台历等;收集整理编印淮阴区扶贫攻坚政策汇编等系列读本,做到自上而下政策宣传全覆盖。三是设置扶贫政策宣传专栏。各镇(街道)设置扶贫政策宣传公示栏及扶贫窗口,及时更新扶贫信息。

10.关于健康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全区各医疗单位均开通“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台等,保障健康扶贫“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执行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让贫困人口真正享受到健康扶贫政策带来的温暖和实惠。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入院诊疗时医疗单位查到相关信息后办理相关入院手续,无需交纳押金。

11.关于教育扶贫工作履职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1)为了确保低保家庭学生都能得到充分资助,我区从2017年开始,由区财政全力保障予以兜底安排,实现了对全区低保学生的有效资助。

(2)区教育系统已增派人手,进一步核准学生人数,并要求学校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明确资助工作专人负责,完善各项学生资助台账,确保将学生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12.关于兜底扶贫管理与实际情况存在距离问题的整改。

(1)对《淮安市“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低收入农户脱贫有关问题解释(试行)的通知》(淮阳扶办〔2018〕7号)进行了转发,要求各镇(街道)按照中低计算标准开展低保家庭收入测算。

(2)草拟了《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兜底脱贫核查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在全面核查兜底保障的基础上,从2019年7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统一提高至610元/月。农村低保人均补差增长率不低于8%、城市低保人均补差增长率5%。提标工作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13.关于金融扶贫力度持续走低问题的整改。

(1)加强政策传导。在管理层面,从“讲政治、讲政策、讲方法、讲纪律”方面,多次强调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政策解读和培训,引导信贷人员克服“恐贷、惜贷”等不作为、少作为、慢作为问题。在政策传导层面,2018年完成对低收入农户的逐户走访宣传,2019年度全面走访工作已于3月底完成,进一步提高了农户的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

(2)加强目标管理。2018年下半年,在强有力的督促推进之下,淮阴区累计投放扶贫小额信贷4547.88万元,惠及农户2161户。2019年度,区扶贫办会同淮安农商行将进一步推进督查通报机制,尤其是对投放受益面及用信面较往年下降明显的支行,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全辖各支行又好又多又快投放。

(3)加强精准投放。在对低收入农户建档、走访的基础上,对符合扶贫小额信贷条件、脱贫意愿强烈、有一定经营项目的低收入农户,给予预授信,实行名单制管理,协同当地政府部门及村组干部,主动跟踪服务,简化贷款流程,提高办贷效率,增强低收入农户贷款的获得感和体验度。2019年度,淮安农商行在2018年授信的基础上,进一步增量扩面授信,为提高受益面和用信量打下基础。

(4)加强督促推进。一是建立扶贫小额信贷投放通报制度,对投放受益面落后单位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等督促措施。二是建立机关部室挂钩督查机制,将支行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列入每月必查必看事项,督促又好又快投放。

14.关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的整改。

(1)加强扶贫干部教育。扶贫干部及工作人员通过“周学习·半月谈”、党小组会、周例会等进行集中学习,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进行自学,全面提升扶贫干部的理论水平、宗旨意识,从根本上增强责任心。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扶贫办工作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请示汇报工作制;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对上级来文、镇(街道)请示等,统一扎口管理,由办公室专职人员收文登记备案,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处理、相关科室落实,并形成工作闭环。

15.关于资金发放管理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

(1)高度重视资金代发工作。2019年3月1日淮安农商行会计例会上,针对资金代发组织全辖网点进行自查整改,对补助发放项目已按照2018年12月18日会计例会要求完善发放项目维护,截止目前发放项目未发现错误情况。

(2)注重镇(街道)财政、农经与农商行网点对接工作。一是各镇(街道)在发放相关资金时,与银行网点对接,“一折通”上的打款尤其是低保金、土地流转收益、项目收益分配等相关扶贫资金要注明具体名称,让困难群众拥有知情权和获得感。二是银行网点明确安排专人负责代发业务管理,指导业务操作,双人经办代发业务,对代发人员的姓名、账号、金额和资金用途进行严格复核,杜绝代发项目打印错误问题的发生。

16.关于少数单位公文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相关单位制定发文制度,加强文件印发管理,明确了发文审批程序、发文审核职责分工,加强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增强规范处理日常文件、函件业务能力,对文件印发从发文办理、拟稿、核稿、送审签发、编号、印发、归档等程序全面加强规范。

17.关于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区纪委监委明确由第七纪检监察室归口管理全区“第一种形态”运用工作,把“第一种形态”规范运用纳入纪检监察系统考核指标和各单位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2019年3月5日至7日,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实务培训,全区135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培训,第七纪检监察室针对“第一种形态”规范运用,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讲解《“第一种形态”规范运用》,就《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细则》《关于开展“两谈一会”常态化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从实际运用的角度进行详细解读,切实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熟练掌握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条件、程序、对象、方式等,提升第一种形态运用的意识及政策把握能力,同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好对本单位(监督单位)第一种形态运用的宣讲、指导,进一步提升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以集体谈话代替个别谈话现象。

18.关于监督检查方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组织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开展扶贫产业项目收益入账及收益分配农户专项检查,确保产业项目收益及时入账,并按照规定分配到农户;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所驻单位对涉农资金监管平台相关项目问题进行整改;督促各镇(街道)加强对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中脱贫低收入农户和未脱贫农户收入存疑核对,并督促帮扶责任人做好采集收入信息再核实工作,确保数据精准;组织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开展低保户低保金到户到帐存疑信息核实工作。下发提醒函督促镇(街道)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扶贫职责部门落实脱贫攻坚主抓责任、监管责任。创新建立“1+7+11”工作机制,加强对扶贫领域监督推进。即由党风室牵头,7个执纪监督室和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实施重点工作监督推进模式。

19.关于少数乡镇纪检干部存在观望心态问题的整改。

(1)选优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18年7月我区乡镇布局优化调整后,共设镇(街道)纪(工)委13个,目前配备46名纪检监察干部,其中30名同志兼任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的兼职监察员。13名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中除7名原纪委书记外,又从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成绩突出的副乡(镇)长中优选5名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全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中本科及以上学历40人,45周岁以下36人,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2)通过考核强化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意识。去年7月底我区完成乡镇布局优化调整后,区纪委监委及时对镇(街道)纪(工)委考核指标进行了相应调整,将脱贫攻坚内容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对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推进工作予以细化,今年制定的《全区纪检监察系统“4+5”目标考核办法》中,从产业扶贫项目监督推进、扶贫资金拨付与使用、扶贫对象脱贫信息督查等方面对考核指标进行再细化,同时上线“两个责任”在线考评系统,要求各单位上报履责纪实情况,便于相关考核科室及时督查了解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3)通过教育培训强化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持续打造“淮上清风”讲坛教育品牌,常态化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去年9月底开展为期三天的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实务培训,邀请市纪委多位领导来我区授课;11月份组织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组织的专题培训;今年3月初组织为期三天的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实务培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区纪委监委通过“网站+微信”双端在线学习考试平台,通过每日一测等方式淬炼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打铁”本领。下发《关于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分批跟班学习促能力提升的通知》,分批从各镇(街道)抽调多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跟班学习,每批为期3个月,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尽快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20.关于疏于监督管理问题的整改。

(1)3月20日召开了镇(街道)扶贫工作分管人和扶贫工作具体业务人员会议,对项目收益分配工作进行了专项布置,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贫项目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淮扶组〔2019〕4号)文件,6月份将组织收益分配督促检查工作。

(2)区涉及部门对项目检查监督情况立即整改,并已整改到位,相关人员签字已补齐。同时,对照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再梳理和核查,目前未发现类似情况。

(3)加强对扶贫项目单位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知识培训、法律法规宣传、相关制度建立等情况、以及各生产车间职业危害情况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目前正在积极调查中,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21.关于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对苏审农报〔2017〕76号文件提出的“部分项目造价控制流于形式”的问题坚持整改。3月10日已经重新审计原韩桥乡鱼场道路工程及挡浪堤翻身河桥项目工程造价,联系原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委托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重新审计。同时,在以后的项目工程建设中,将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相关程序规定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2.关于脱贫增收可持续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1)积极申报项目。通过省委、市委帮扶工作队进一步加大对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帮扶力度,以产业带动村集体增收,发挥经济薄弱村土地等资源作用,持续提升经济薄弱村自身造血功能,经济薄弱村根据区域优势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积极组织申报本村支撑项目,巩固脱贫成果。

(2)村企结对帮扶。梳理高新区企业,筛选出11家优秀企业,与2017年度出列的11个经济薄弱村进行“点对点”结对帮扶,并确保实现集体经济收入达18万元;引导更多企业预留部分公益性岗位,吸纳低收入户就业,增加并逐步稳定其个人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成果。

23.关于建档立卡户动态调整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履行程序。督促各镇(街道)村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江苏省建立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的办法》《淮阴区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扶贫对象进退“两公告两比对四公示”“五签字五确认”程序,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对不签字、代签字等现象,积极督促整改。
    (2)强化监督检查。区、镇两级积极开展扶贫对象“进、退”监督检查,确保新增、返贫、清退和脱贫程序规范、手续齐全、资料完整、结果公正、信息真实、群众认可,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在2018年动态调整时,对各镇、街道履行新增、脱贫程序是否规范等动态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针对2018年度低收入农户脱贫和经济薄弱村出列质量制定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各镇(街道)自查互查,区扶贫办抽查,确保脱贫真实,程序规范。各镇(街道)积极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保证脱贫质量。并将脱贫认定的相关附件同步录入阳光扶贫系统,接受监督。

24.关于有的村低收入户或脱贫对象的认定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严格履行程序。督促各镇(街道)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江苏省建立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的办法》、《淮阴区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扶贫对象进退“两公告两比对四公示”、“五签字五确认”程序,规范业务操作流程。

    (2)强化监督检查。区、镇两级积极开展扶贫对象“进、退”监督检查,确保新增、返贫、清退和脱贫程序规范、手续齐全、资料完整、结果公正、信息真实、群众认可,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在2018年动态调整时,对各镇、街道履行新增、脱贫程序是否规范等动态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针对2018年度低收入农户脱贫和经济薄弱村出列质量制定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各镇(街道)自查互查,区扶贫办抽查,确保脱贫真实,程序规范。各镇(街道)积极整改检查中发现问题,保证脱贫质量,并将脱贫认定的相关附件同步录入阳光扶贫系统,接受监督。

25.关于建档立卡基础数据信息精准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1)加强基层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各镇(街道)建档立卡数据管理与动态调整工作指导,在动态调整时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监管评价子系统监测出的问题数据,及时分发到各镇(街道),督促各镇(街道)核实整改,力争数据的准确性。

(2)组织查错纠错。督促各镇(街道)对低收入农户基础数据信息不定期地查错、纠错,核实处理帮扶责任人在阳光扶贫手机APP上备注的内容,对错误数据和动态变化的信息及时在阳光扶贫系统中改正和更新,国扶系统开放后同步更新。

(3)积极整改数据。“脱贫农户年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的461户”在2018年底动态调整时已经全部更改到位;“身份证号码重复信息64条”有8条已修改;“与户主关系不符的192条”已修改到位117条;其余数据已反馈到相关镇、街道进行核实,要求2019年动态调整时修改到位。

(4)加强督查考核。对各镇(街道)动态管理基础数据更新工作加强督查考核,将低收入农户基础数据精准度作为扶贫开发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提高基础数据信息的精准度。

26.关于个别建档立卡户数据缺乏真实性问题的整改。

(1)严格履行操作流程。2018年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时,督促各镇(街道)认真执行扶贫对象“进、退”“两公告两比对四公示”“五签字五确认”等规定,保障新增和退出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信息真实、群众认可。

(2)强化人员信息比对。督促各镇(街道)对所有新识别建档立卡人员签订授权委托书并上传至民政部门授权比对平台,对经民政比对反馈的存疑数据要求各镇(街道)逐一核实,对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人员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进行清退,确保实现“符合条件的一户不落、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2018年底动态调整时清退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680人,2019年3月对全区有房有车的低收入户进行核实。

27.关于有的项目缺乏科学论证,造成项目中止和扶贫资金损失问题的整改。

从国土分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建扶贫项目专家库。一是加强项目审查确保合规。专家库成员对所有镇村申报项目进行项目实施前的合规检查,对项目规划是否科学、产业政策是否符合、用地要求是否合规、项目环评是否达标等进行论证,确保项目实施的合规性,避免因政策等原因使项目半途而废,有效提升项目的建成率。二是加强项目调研确保可行。专家库成员对拟建扶贫项目竣工后能否发挥最大效益进行科学调研,了解市场行情、运行成本等,考察项目运营或承租单位的资产、效益情况和抗风险能力,选好运营或承租单位,有效保证项目建成后不闲置,达到预期收益。

28.关于部分扶贫项目建设整体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

(1)2018年精准扶贫帮扶资金480万元已调整用于投资经营性用房,2018年12月25日资金已拨付到位。温氏标准化猪场三期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环评。

(2)2018年产业富民资金1700万元,计划用于淮高镇新桥村生猪养殖项目。已完成了农户拆迁、土地流转、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立项、环评手续,现准备招标前的图纸设计。

29.关于有的项目资金的收益分配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对巡察期间指出的三树镇的三坝村和梨园村,未按规定及时将收益分配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现已分配到位。

30.关于有的项目收益分配对象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1)3月20日召开了镇(街道)扶贫工作分管人和扶贫工作具体业务人员会议,对项目收益分配工作进行了专项布置,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贫项目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淮扶组〔2019〕4号)文件,根据资金性质明确分配对象。

(2)经核查豆办集村2018年初发放项目收益三户,实际都不是低保户或者低保贫困户,符合分配条件。今后工作中将及时结合国扶网系统修改信息权限开通,对相关信息严格对比,精准修改。

31.关于部分扶贫资金滞留率较高问题的整改。

(1)对2017年有近3000万元的扶贫资金闲置1年以上问题。在2017年11月10日区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扶贫项目安排意见后,区财政局迅速做好资金拨付,相关资金当年度已全部拨付,实现零结余,整改到位。

(2)对2018年省市下达的扶贫专项资金,截止11月底区财政局拨付4760万元,结余2777万元的问题。截止2018年12月份又拨1077万元,结余1700万元是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产业富民)资金,已明确项目计划,将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32.关于部分扶贫项目程序管理不严,缺少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前期环节,少数项目招投标工作不规范,个别协议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完善工作制度。制定《淮阴区扶贫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相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项目申报、论证、评审等流程。

刘老庄镇多次与禄隆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谢圣禄联系,交涉相关事宜,并于2018年7月17日及12月31日下达了催款通知书,催缴项目收益。因多次催款无果,为确保扶贫项目红利按时缴纳,刘老庄镇已于2019年3月8日正式对淮安市淮阴区禄隆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2014年签订的刘老庄地区关键性工程项目)提起诉讼,追缴2017-2019年新产生的扶贫项目红利,案件于2019年4月4日开庭审理。

33.关于部分资产管理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渔沟镇后荡、新园、三和等三村共有农机具12台,其中有7台已出租,剩余5台。目前剩余5台都已上资产平台进行招标出租,积极寻找承租人。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继续抓好各类问题整改提升。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成果过得硬、禁得住检查。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扎实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求和时限,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扎实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以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从制度上研究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各类问题不再反弹,取得长效。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薄弱环节,促进扶贫工作全面提升。

(三)努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精神要求,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聚焦今年脱贫攻坚决战年,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压实扶贫工作责任,坚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周例会制度,创新“百企帮百村”机制,开展专有公益性岗位助力精准脱贫行动,狠抓产业扶贫、项目扶贫,确保实现全面脱贫目标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4997612;电子邮箱hyqwbgszhek@163.com。

 

中共淮安市淮阴区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向社会公开稿拟稿人签名:厉艾松

向社会公开稿校对人签名:陈明

被巡察单位负责人签名:陈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