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编号:D3JS202411140011号(序号132)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淮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相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中央信访受理编号:D3JS202411140011(序号132):淮安市淮阴区新渡口街道夏圩村11组国营东港码头,私自将码头租给当地的社会人员,用来运输垃圾、渣土等,从晚上六七点到凌晨五点,运输和装卸声音较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装船过程中很多渣土和垃圾掉落到盐河。
二、责任单位
中共淮阴区委、淮阴区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交通局
四、整改目标
中央信访受理编号:D3JS202411140011(序号132):压实港口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整改时限
中央信访受理编号:D3JS202411140011(序号132):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措施
中央信访受理编号:D3JS202411140011(序号132):
1.开展警示约谈,督促企业落实装卸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在装卸船舶与码头护岸之间加装防护板(防护油布),确保渣土不掉落在港池内。
2.合理安排装卸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开展噪声监测,确保码头装卸作业噪声不超限值。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中央信访受理编号:D3JS202411140011(序号132):
2025年9月18日,市交通运输局对淮阴区新渡口街道夏圩村11组国营东港码头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并核查了相关资料。该码头经营主体为淮安市淮阴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系集装卸、物流、运输、仓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性港口。经现场查看、访谈及查阅材料,淮阴区已对港口集团进行约谈,要求其在装卸过程中的加强环境保护措施,跟踪监管,确保渣土不掉落在港池内,并合理安排装卸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25年9月29日,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港口进行噪声监测。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码头合法合规作业。已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销号条件。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6日)内向淮阴区政府反映,监督电话:0517-84690369;电子邮箱:hyqgjb@126.com。
中共淮阴区委 淮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