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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法院率先发出《不主动履行义务风险提示》

2022-08-11 16:25 来源:淮阴报 字号:[ ]

■ 通讯员 高力

为高标准做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多元化解纠纷职能,自2022年4月起,淮阴法院南陈集法庭率先在全市试行对有履行内容的案件作出判决时,向当事人发出《不主动履行义务风险提示》,督促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司法实践中,纠纷化解的一般规律是越往后端风险越多、难度越大、成本越高。一些当事人在领取判决书后存有侥幸心理,想方设法逃避履行,甚至转移、抽逃财产,而当债权人申请执行时,往往因为债务人下落不明或没有可供执行财产而执行不能,判决未能彰显应有的法律效果。对此,淮阴法院以提高自动履行率为目标,在民事判决书附页增设《不主动履行义务风险提示》页,列明如未主动履行债务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消费限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风险,有效敦促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自觉履行。

人民法院的裁判一经作出,当事人即负有自觉主动履行的法定义务,《不主动履行义务风险提示》虽非判决主文,但与主文一样具有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的作用。通过释明不主动履行的相应后果,既警示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起到“先礼后兵”的缓冲效果,又通过提示当事人自觉履行,实质上化解了争议。

淮阴法院通过该项创新举措,践行为民宗旨,增强服务意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化纠纷、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