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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建移交管理规定(试行)》征询公众意见公告

2024-04-09 来源:淮阴区住建局

为规范我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建移交管理工作,完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监督管理等环节,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不断满足居民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目前,该规定已通过专家论证,为进一步完善成果,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草案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以书面、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4月9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为期15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401199078@qq.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淮阴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建移交管理规定(试行)》意见建议”字样)。

2、邮寄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城建大厦710住建局房管科  邮编:223300(请在信封上注明“《淮阴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建移交管理规定(试行)》)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人:刘军 张驰  联系电话:0517-84996566

淮阴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建移交管理规定(试行).pdf


淮阴区住建局

2024年4月9日